返回首页

医保指南

2019-12-04 16:49

         我院自2014年10月1日正式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,欢迎广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(简称新农合病人)来我院就诊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(简称新农合病人)管理有以下内容,请科室执行。
 

 

  一、新农合病人入院必须持有农村合作医疗证,如果无法提供证明的可咨询挂号处,咨询电话:0351-2112228。
 

  二、新农合病人入院身份类别选择为:新农合。否则打印票据可发生身份错误,造成病人无法报销。

  三、转入我院的病人必须有转院单或转诊单,否则住院费用不予报销。
 

  四、病人报销需回当地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、病人农合所属地去报销。病人入院时全额缴纳住院费用,出院时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,我院不予垫付。
 

  五、新农合病人出院审核、结算由医保办公室承担,结账由住院处完成。
 

  六、新农合病人管理由医保办公室进行,医保工作由咨询负责解答。